被我父亲送到土匪窝去换回我弟弟那年,我才十二岁。
几个男人将我推搡在地,血肉被粗粝地面擦破,鲜血淋漓。
父亲重获珍宝般抱着弟弟。
而我苦苦哀求,只得到冷硬的一句——
“可自戕以留清白,不堕家门声誉。”
我从来知道,父亲偏爱弟弟。
可我没想到自诩百姓父母官的他竟然真能为了弟弟而让我去死!
当那肥头大耳的土匪头子狞笑着将我按在床上时,我简直恶心得恨不能咬舌自尽。
可人人都要我死,我却偏偏要活着。
悲愤绝望之下,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——
用头上的簪子刺死了那贼人。
鲜血溅在我的脸颊之际,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破门而入。
生平首次杀人,我早已被吓得魂飞魄散。
绝望地闭上眼睛,蓄力撞向梁柱,以求死得少些屈辱。
“扑通”一声,重物撞击。
可承接住我的,却是一件还带着些许温度的披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