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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娘吃惊地看着儿子:“你要见这个人?”
“当然。”
常顺一本正经道,“父亲不在了,我就是这个家顶门户的人,自然要谨慎对待这件事,你想想,我现在这么小,当然得跟着你嫁过去,要是嫁错了人,我们娘俩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。”
梅娘一想,可不是这样?
儿子虽然才七岁,但这孩子自小就与别的孩子不同,小大人一样,家里稍微复杂点的事,她都喜欢跟他说说,而儿子的决定基本都是对的。
在梅娘心里,儿子远比自己聪明,既然儿子这样说,肯定有他的道理。
改嫁是不得已而为之,但如果儿子看不中,也不一定非嫁这个人。
“那行,我们明天就去外婆家,让大舅母帮我们约这个人见见面,到时候儿子跟那个人谈谈,娘就跟舅母坐一边等。”
她自己跟人说几句话话就行了,被人看到了不好,嫁不嫁的成还不一定。
“娘,我去洗漱,你也歇早点。”
常顺径直走向灶房,他家的洗漱间就在后院茅厕边,去年起,他就一个人洗漱了。
一刻钟后,常顺就躺在温热的炕上,这个房间曾经是祖父祖母的,也就是说,这个房间里曾经两个老人在这里过世。
他却一点也不怕,家中真正的房间只有两个,还有一个小间,小房间不怎么通风,现在做了杂货房。
再就是堂屋和灶房 ,后院不算小,一个柴房,一个洗漱间一个茅房,还有一个鸡圈。
因为家里没男人,这几年屋顶的茅草都是大舅过来帮着搞,小舅之前在镇上杂货店当伙计,听说去年集全家之力,还欠了不少债务 自己租了门面开铺,平时很少有空走亲戚的。
他不跟娘睡一个房间,除了年纪渐长,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他自己是个有秘密的人。
出生当天,眼睛还看不清楚时,他就能听懂别人说的话。
准确的说,他是带着记忆胎穿到这个世界上,前世活到了退休那年,一场意外重新成了一个婴儿,所有美好的计划都戛然而止。
所以,很小的时候,他就知道,他这一世的父亲并不像娘亲一样傻乎乎喜欢着对方,偶尔从父亲的言语中,甚至眼光中都看出一些不耐烦的意思。
记忆中父亲是俊秀的书生,哪怕娘亲长的很不错,但大字不识就是硬伤,这样的娘子可以做贤妻良母,却不能红袖添香。
这样的场景他不是看过一次,每次看到娘亲省吃俭用,好一点的都给了相公,却没得对方一点好,他心里就很是难过,甚至有一点点悲凉。
但一个两岁不到的孩子能说什么?
说话都不怎么通,何况如果不想被人当妖怪烧了,那就得苟着。
这些年,他尽量让自己活成一个孩子,但一个已到退休之年的人,怎么也做不出幼稚可爱的孩子举动。
所以一直到七岁,他几乎都是年少老成,活成了小大人。
这些年连着变故 ,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寡妇家里,外人也是来的少,六年里走了三个人,别人也怕沾了秽气。
他娘对儿子小大人的事,已经见怪不怪了,相公本就是这种高冷的书生范,儿子像父,不是很正常吗?
同意母亲改嫁,还有另外一个原因,村子里都默认父亲已经死了,百分百就是掉落了深渊,不然就凭他父亲是个孝子,万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回家,妻儿不管,父母总不会不要。
唯有他心里存疑,正常的人不会不回家,但万一失忆了呢?
然后被人救了呢?
这个可能是有的,他前世在医院干了三十多年,什么病他不清楚?
当年没找到尸体,所有人都认为死了,难道就不可能伤了被人救走?
不得不说,这一世的父亲有一身好皮囊,走那年刚二十出头,俊美如玉,如果不是家里条件不好,娘亲又被媒人夸的天花乱坠,两人是走不到一起的。
因为碰撞失忆,可能短时间就恢复了,也可能好长时间甚至一辈子都不能想起来。
所以说,娘亲说要改嫁,他提出看看那个人,如果人厚道不错,他就同意一大一小都过去。
但不能什么都不准备就嫁过去了,万一亲生父亲真的没死呢?
多年以后归来,那边说没有和离,后面婚姻就不作数,那时候怎么办?
难道娘亲贬妻为妾?
那就糟糕了。
或者要回儿子,跟亲爹倒没什么,但这些年他肯定已经再娶妻生子了,自己这个继子就成了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,一个不小心,小命不保都是可能的。
老话说,宁肯要讨饭的母亲,也不要当官的父亲。
为了孩子,女人可以拿命来拼,男人再婚后,很大一部分就成了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的那一种。
娘亲再嫁,他得把这些隐患消除了,不然随时都是定时炸弹,这种事还是不要发生的好。
他可不看好他那父亲。
真有那一天,前面儿子应该会要,可他不一定就会认。
在乡下找一个老老实实的厚道人做继父,远比一个面甜心苦的后娘要好。
即使后面再有弟弟妹妹,相处融洽就不说了,万一隔不来也好处理。
见面如果看着还成,他顺便就把这个事也提前说好了。
这个时候他不想苟着,什么事都当面说清楚,当面啰对面鼓,白纸黑字的。
有了亲孩子,真不能待他如从前,最多八年,满十五岁他就可以出来独自生活了。
提前说好的事,比跟在后娘跟前当窝囊继子强多了。
前者一切在自己的掌握中,后者他没有把握。
当然,亲爹活着的可能性很小,作为儿子,他当然不希望他真的死了,万一活着,那最好就失忆到底吧。
不然多少年不能回家,妻儿吃尽了苦,他那边妻儿环绕,这算什么?
他不是真正的孩子,有着六十岁人的智慧 ,往后日子他肯定想办法过好了,窝窝囊囊过一生,他是想也不会想的。
科举他也不想,至于他娘想的,读两年书去镇上当一个小账房,那肯定是不可能的。
前世他在医院主攻的是外科,但中医也学的不错,是真正的双料博士,三十多年的从业,他也一直做的很好,退休前就一直是某大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。
这一世,倒是可以种种药,制制药,不受约束地当个富家翁,有钱有闲,不比当官强吗?
《随母改嫁后,7岁奶团奶凶养家万平安常顺》精彩片段
梅娘吃惊地看着儿子:“你要见这个人?”
“当然。”
常顺一本正经道,“父亲不在了,我就是这个家顶门户的人,自然要谨慎对待这件事,你想想,我现在这么小,当然得跟着你嫁过去,要是嫁错了人,我们娘俩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。”
梅娘一想,可不是这样?
儿子虽然才七岁,但这孩子自小就与别的孩子不同,小大人一样,家里稍微复杂点的事,她都喜欢跟他说说,而儿子的决定基本都是对的。
在梅娘心里,儿子远比自己聪明,既然儿子这样说,肯定有他的道理。
改嫁是不得已而为之,但如果儿子看不中,也不一定非嫁这个人。
“那行,我们明天就去外婆家,让大舅母帮我们约这个人见见面,到时候儿子跟那个人谈谈,娘就跟舅母坐一边等。”
她自己跟人说几句话话就行了,被人看到了不好,嫁不嫁的成还不一定。
“娘,我去洗漱,你也歇早点。”
常顺径直走向灶房,他家的洗漱间就在后院茅厕边,去年起,他就一个人洗漱了。
一刻钟后,常顺就躺在温热的炕上,这个房间曾经是祖父祖母的,也就是说,这个房间里曾经两个老人在这里过世。
他却一点也不怕,家中真正的房间只有两个,还有一个小间,小房间不怎么通风,现在做了杂货房。
再就是堂屋和灶房 ,后院不算小,一个柴房,一个洗漱间一个茅房,还有一个鸡圈。
因为家里没男人,这几年屋顶的茅草都是大舅过来帮着搞,小舅之前在镇上杂货店当伙计,听说去年集全家之力,还欠了不少债务 自己租了门面开铺,平时很少有空走亲戚的。
他不跟娘睡一个房间,除了年纪渐长,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他自己是个有秘密的人。
出生当天,眼睛还看不清楚时,他就能听懂别人说的话。
准确的说,他是带着记忆胎穿到这个世界上,前世活到了退休那年,一场意外重新成了一个婴儿,所有美好的计划都戛然而止。
所以,很小的时候,他就知道,他这一世的父亲并不像娘亲一样傻乎乎喜欢着对方,偶尔从父亲的言语中,甚至眼光中都看出一些不耐烦的意思。
记忆中父亲是俊秀的书生,哪怕娘亲长的很不错,但大字不识就是硬伤,这样的娘子可以做贤妻良母,却不能红袖添香。
这样的场景他不是看过一次,每次看到娘亲省吃俭用,好一点的都给了相公,却没得对方一点好,他心里就很是难过,甚至有一点点悲凉。
但一个两岁不到的孩子能说什么?
说话都不怎么通,何况如果不想被人当妖怪烧了,那就得苟着。
这些年,他尽量让自己活成一个孩子,但一个已到退休之年的人,怎么也做不出幼稚可爱的孩子举动。
所以一直到七岁,他几乎都是年少老成,活成了小大人。
这些年连着变故 ,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寡妇家里,外人也是来的少,六年里走了三个人,别人也怕沾了秽气。
他娘对儿子小大人的事,已经见怪不怪了,相公本就是这种高冷的书生范,儿子像父,不是很正常吗?
同意母亲改嫁,还有另外一个原因,村子里都默认父亲已经死了,百分百就是掉落了深渊,不然就凭他父亲是个孝子,万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回家,妻儿不管,父母总不会不要。
唯有他心里存疑,正常的人不会不回家,但万一失忆了呢?
然后被人救了呢?
这个可能是有的,他前世在医院干了三十多年,什么病他不清楚?
当年没找到尸体,所有人都认为死了,难道就不可能伤了被人救走?
不得不说,这一世的父亲有一身好皮囊,走那年刚二十出头,俊美如玉,如果不是家里条件不好,娘亲又被媒人夸的天花乱坠,两人是走不到一起的。
因为碰撞失忆,可能短时间就恢复了,也可能好长时间甚至一辈子都不能想起来。
所以说,娘亲说要改嫁,他提出看看那个人,如果人厚道不错,他就同意一大一小都过去。
但不能什么都不准备就嫁过去了,万一亲生父亲真的没死呢?
多年以后归来,那边说没有和离,后面婚姻就不作数,那时候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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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亲孩子,真不能待他如从前,最多八年,满十五岁他就可以出来独自生活了。
提前说好的事,比跟在后娘跟前当窝囊继子强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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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亲爹活着的可能性很小,作为儿子,他当然不希望他真的死了,万一活着,那最好就失忆到底吧。
不然多少年不能回家,妻儿吃尽了苦,他那边妻儿环绕,这算什么?
他不是真正的孩子,有着六十岁人的智慧 ,往后日子他肯定想办法过好了,窝窝囊囊过一生,他是想也不会想的。
科举他也不想,至于他娘想的,读两年书去镇上当一个小账房,那肯定是不可能的。
前世他在医院主攻的是外科,但中医也学的不错,是真正的双料博士,三十多年的从业,他也一直做的很好,退休前就一直是某大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。
这一世,倒是可以种种药,制制药,不受约束地当个富家翁,有钱有闲,不比当官强吗?
族长正在堂屋喝茶,吃过饭就准备下地去了。
一看两个人进来,有些惊讶:“大顺啊,你们俩怎么一起来了?”
常顺早已经酝酿好情绪 ,“扑通”一声就跪了下去,大眼睛红红的看着族长。
常春来忙把何梅娘已经被债务逼的没办法生活了,决定改嫁的事说了一遍。
村长长叹一口气,大顺家欠了不少债,都是为了两个老人治病送葬,如今两三年过去了,可不都逼着要债了,这些债务中,他家也有一份。
“大顺,先起来,你娘准备怎么办?”
常春来忙拉起孩子。
常顺借着力就起来了,这一跪本就是卖惨的,惨也买了,没必要继续跪着。
“族长伯伯,欠债还有十六两五,我跟娘实在还不上了,前几日有人来提亲,我们”他有些哽咽,停了一会。
族长常春山跟常顺爹是一个辈分的人,忍不住叹气,当年那么俊秀的一个人,读书还好,怎么就途中没了呢?
这些债也是人家的血汗钱,总不能说不用还,大顺家现在只有一亩田一亩地,卖了差不多也能有十五两,可卖了田地,这娘俩吃什么呢?
改嫁也是一个法子,这样田地还可以卖了还债。
“你娘是怎么打算的?”
常顺道,“我娘没有别的法子,想让对方拿一笔聘金还债,宅子是我爹的,我们也舍不得卖,就想着转赠给堂叔家住,大家总是亲戚。
田地就赠给族里,出产就用来维修族里的祠堂了,相信我爹在天之灵也愿意这样。”
常春山大惊,田地、宅子加一起起码二十五两,这娘俩是不是傻了?
“大顺,你跟你娘走?
你是男孩,按理是不能跟着改嫁的,这让外人如何看我们常家?
你可以跟你堂叔家过,十年后也就能单过了。”
常顺抽抽咽咽地哭起来,小脸挂满了泪,“族长伯,我要跟我娘,我已经没了爹,不能没了娘。”
常春来道:“村长,孩子小,对方愿意要,咱们就放了他吧,我答应每年帮他照顾家里的祖坟山。”
这就是常顺答应给宅子的条件之一。
常春山也沉默了,常家村不富裕,可以说很困难,每年祠堂维修的几百文,都要他挨家去讨,如果有这一亩田一亩地的出产,这些维修费就不愁了。
“大顺,那人是谁,愿意拿这么多聘金?”
常顺抹抹泪:“族长伯,他是万家村的人,服兵役七年耽误了成亲,因为没有儿子,愿意让我去,这么多的聘金他也愿意去筹,但前提是让您以族里的名义帮我娘写份和离书,并表注好族里同意我改万家姓。”
常春山不解:“你爹走了五年多,你娘改嫁是理所当然的事,还要和离书干什么?”
常顺摇摇头:“我不知道,但他就是要,他说下午过来看看,如果行,聘金下午就还债,田契地契下午也就交给族长手里。”
常春来看村长不语,估计是为了孩子去万村的事,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面子。
“村长,你就同意了吧,这娘儿俩也是没法子了,人家花这么多的聘金,不就是想个儿子,不然一个大姑娘出嫁,聘金也就十两八两。”
其实他心里也不明白,梅娘长的是好,可好看能当饭吃吗?
十六两五,起码可以娶两个妻了。
常春山想了又想,常顺家只有他这一个孩子了,春来跟他家最亲,也这样说话,罢了,反正也没人替死人说话了。
“大顺,好吧,我帮你娘写份和离书,你让万村那个人下午就过来还了所有债,地契田契也拿来,春来,你住了人家的宅子,他们家的墓地你得照应好,不然族里会收回来,大顺,我只能做到这份上了。”
“多谢族长伯。”
两刻钟后,常顺跟常春来两人走出村长家院子。
和离书一式两份,一份在村长那,一份就在他的怀里。
有了这个,以后就算是那个人真的回来了,也没办法带走他们了。
不是他心狠,他只想好好活着,任何可能阻碍他过好日子的苗头,他都要尽可能掐了。
“大顺,我去干活了,下午那个人会来吧?”
“堂叔,说好午后就过来,还了债,下午我们就去舅家,临走前宅子就给你家住,我祖父他们的墓还望你好生帮着照看。”
常春来大喜,“说好的事,肯定会办好,特别是这样的事,大顺放心,我拿了你的好,事情肯定也办的体体面面的。”
他转身往家走,真是天上掉馅饼了,白得了一个宅子,小是小了点,可也不错了,做这样的一个宅子,少了十两是不行的。
午后就让婆娘看着,千万不能让人跑了。
何梅娘几个人都在家焦急地等着,一看大顺回家,大舅忙问,“事情可妥了?”
常顺忙把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,又把和离书递给娘,“娘,这个东西你千万放好,一定要听我的”。
梅娘红着眼接过东西,相公走了五六年了,还要和离书干什么?
她不是很懂,但儿子说的她就会听。
大舅母惊道:“看来宅子田地不送出去,大顺是真的走不了,还是要银子开路。”
何母白了她一眼:“就算是这样,以后这话还是不要在外面说,常村长他们也要面子,常家男孩进万家门,说出去他们面子搁不住。”
这边,万长生上午就想过来,早早地把银子换成碎银和铜板,一到午,就赶紧赶着驴车过来。
一听事情成了,脸都笑成了花。
何大舅道,“事情已经成了,大顺,我和你长生叔跟你一起去村长家,梅娘,你把欠债的条子给我们带着,你们仨赶紧收拾东西,事情一办好,我们立马回家去。”
大舅母道:“当家的,你们去吧,借据一定要当面撕碎了,家里东西收拾的七七八八了,耽误不了。”
常顺三人跟着村长一家一家还了债,说了不少好话。
十六两五的债务一文不少还了,还债的人家,每家或多或少给了些肉,半斤八两的都有,根据欠款的多少来定,这些肉是万长生带来的。
债务还完,常顺把地契田契交给族长,房契给了堂叔,又跟着娘去了一趟坟山,最后一次拜祭祖父祖母还有父亲的衣冠冢。
以后姓了万姓,他就再也没有资格过来拜祭祖宗了。
他小脸绷着,神色哀伤,村里不少的妇人都落了泪,这个孩子太苦了。
当牛车、驴车出了村子,常顺再一次看了看身后,在这里他生活了七年,往后应该不会再过来了。
万长生对他鼓励地一笑:“你说,我听着。”
“长生叔,前些年我祖父祖母治病,欠下了不少债务,这两年我娘还了一些,还剩下十六两五。
我家还有一亩田一亩地,这些正常价钱是十五两左右,还有一个宅子,宅子不大,估计也就值八到十两。
为还债,田地卖了别人可能不会说什么 ,但这样带我走可能就有些难了,我是个男孩,是三代单传,村里只有一个堂叔最亲,如果带不走,估计是要跟他家过几年。
如果是要跟他家过,也不能白了他家,你跟我娘估计也得拿些银子出来,族里这样决定,也不是稀罕我,是有些丢不开面子,还有就是没有台阶下。”
万长生有些懵,感觉自己对着的是一个长者,正对他悉心教导。
“这样一来,我娘怕是要不嫁了,毕竟再嫁没她儿子重要,她不会放心把我丢给别人,那家人本也跟我们家不怎么样。
长生叔,我想把田地送给族里,宅子送给堂叔家住,我舅母说,你愿意拿一笔聘金,如果可以,我希望你能拿十六两五给我们还债,比你预期的多出来的那部分银,以后我会赚钱还你。
田地我会说送族里,每年的出产用来修祠堂,但我要跟娘走,宅子送给堂叔,他家也会帮着说话,还会帮着照顾祖坟,除了我能走,还得要族长开和离书,并同意我出族随嫁,这个族长是可以做的。”
万长生不解:“大顺,你爹已经过世五年多,快六年了,现在写和离书干什么?”
“长生叔,那年我爹出事,同时出事的几个人都找到了,只有他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,后来衙差说肯定是掉深崖,毕竟当时旁边就是很深的崖。
九成九应该是这回事,但万一的一分成真了呢?
几年后他回来,没有和离没有休,你们的婚事就不能作数,到时候我娘怎么办?
难道接回家去作妾?
二嫁过后不可能再当正妻。”
万长生更懵了,晕晕沉沉的问:“你亲爹已经出事六年,绝对不可能还活着,如果活着,肯定早已经归家了,哪里能丢下父母妻儿不管。”
“长生叔,我听常大夫说过,有一种病,那就是失忆症,如果人不小心撞了头,可能短时间失忆了,也可能好几年记不得自己以前的事,一辈子想不起来的都有,如果我爹是这种情况呢?”
其实常大夫没说这些话,这些只是前世的常识。
万长生心乱了:“大顺啊,这些你娘可知道?
”常顺摇摇头:“我没跟娘说,如果她知道这些,肯定不愿意改嫁,我不能因为这一分的可能性,而耽误我娘一生。”
万长生才吐一口气,“大顺说的对,这种可能性有,但很小,我给聘金还债,你负责要来和离书,还有你得一起过来,孩子不能没有爹娘。”
常顺点点头,稍微有些扭捏,“叔 ,这个事既然说好,咱们就放在一边,我能不能跟你提几个小要求?
你如果不愿意也可以直接拒绝我。”
万长生道:“你说。”
他还有点后怕,如果梅娘也想到了这个一分的可能性,怕是真的不想嫁他了,就是嫁了,没有和离书,日后也不安稳。
“叔,第一是我过来后,可以改跟你姓,但日后关于我的大事,包括以后的成亲对象,你得我同意了才行。”
万长生心里又翻滚起来,七岁的孩子说成亲的对象 ,怎么这么搞笑呢?
“第二,如果你们日后的孩子大了,他们的媳妇看不惯我,我希望你同意把我分出去,不能拿孝道压着我,该孝顺的我不会少,但不能忍受别人的欺负。
再有就是,如果我自己想办法挣的钱,你能不能让我留一点,我不想每花一文钱都要伸手跟父母讨要。”
“没了?”
“没了。”
万长生满眼都是笑意,孩子说的父母,是不是指的就是他跟梅娘,这个说法成功地愉悦了他。
“既然你说完了,我也要提几个要求。”
常顺皱起小眉头:“你说。”
“大顺,第一,你来我家后,就是我的长子,那怕以后再有儿女,你都是我长子,所以我想你跟过去彻底告别,姓名都要改,我不会起什么名字,万平安可好?
我希望你一生平平安安的。
第二,如果你长大后不想跟我们一起住,我会尊重你,可以分家,但我想从你第一日进我万家门,就全心全意当我万家的孩子,心里不要有过多的其他负担。
第三,你自己赚钱,五成归你,五成上交家里,以后的孩子一样,不然这个家各有各的心思,就不成家了,成亲后如果还在一起住,可以少交两成,分家则不必,每年给点孝顺银则可。
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去读书,读几年随我们的条件,也随你读书的好坏,一个人不能不识字,你这样聪明,最好是考个秀才,如此日后就不用劳役兵役了,我是去过边境的,即使没有大战,小打小闹死的人也不少,就这些,你看如何?”
常顺心里有些感动,这个人处处都是为了他好。
他点点头:“都听你的,我们明日回家,如果你决定了,过两日我就去族里。”
长生道:“我后日带媒婆去你家,聘金一起带去,十八两吧,多出来的银,就给你娘俩做衣服,田地和宅子就按你说的,只不过你娘面前有些话还是遮着点。”
常顺站起身:“那就这样,长生叔,我先回去了,不然我娘着急。”
万长生看着小小的人儿走向河边母亲那,这么小的孩子,分析事情如此的有条有理,连他都比不过,不愧是读书人的种。
想到这里,他心里竟然有些羡慕,有些嫉妒,转而一想又释然了,这好孩子日后就是他家的了。
谁会想到七岁的孩子,第一次跟未来的继父见面就约法三章,不过万长生不得不说这孩子厉害。
约法三章成了,他能如意,不成,则婚事他不同意,他娘就嫁不成,之前他就听过何大嫂说,她小姑的事,她儿子能做大半的主。
如今看看,确实如此,如果成了他的儿子,他也愿意大事跟他商量商量,这么聪明的孩子可不多,估计也只有城里大家族,从小精心培养的孩子才会如此。
万家的宅子比常家老宅新且大。
这是常顺跨进院子第一个念头。
万长生把他带到西大间:“我跟你娘住东屋,你住西屋,茅厕和洗漱间在后院,你养的那些鸡也在后院。
平安,我们以后就叫你平安了,希望你一生都平平安安,顺顺利利。”
常顺垂下眸子:“知道了,爹。”
万长生翘起了嘴角,声音温柔起来:“乖,自己随意看看,以后这就是你自己的家了,你就是我万长生的长子。”
梅娘静静的一边站着,看着儿子小小的身子,心里说不出的滋味,或许这样是最好的吧?
常顺,不,万平安把自己的包裹放进房间的炕柜里,房间不小,一个大炕,两个炕柜,再就是桌椅,有些空荡荡的,不过很干净,很整洁,也可能是因为新房的原因。
正房三大间,左右是房间,中间是堂屋,堂屋后面是一个木头抱壁 ,抱壁后面一个粮仓,一个是杂货间。
前院挺大,左上角有一个水井,吃水不用出门,出了院子不多远就是一条小溪,溪水清澈,两旁都有宽宽的青石板,洗衣服洗菜都很方便。
菜地就在屋旁,很大的一块菜地,细竹围成蓠坝,里面已经种了许多东西。
不得不说,这个地方住家真好,比住村里好上一百倍。
他不是什么喜欢热闹的真小孩,相反,屋后面就是缓坡,再不远就是浅山,这样的环境更适合他。
冥冥之中,他总觉得这一世的父亲可能并没有死,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娶妻生子了,与其跟着后娘跟前讨生活,不如跟着亲娘改嫁来得好。
逛了院外,他回到家,看娘亲跟继父在灶房一个烧火一个切菜,仿佛老夫老妻一样。
他穿过抱壁来到后院,后院也不小,一个柴棚一个馿棚连一起,旁边则是茅厕和洗漱间。
茅厕很设计的不错,粪坑在院墙外,洗漱间用过的水倒进木桶里,需要时拿水冲一下就行,干干净净的,这是常家村宅子里没有的。
鸡圈在另外一侧墙,里面是他那十只老母鸡和一只公鸡,娘本想拿几只给外婆,外婆坚决不要,说她家有不少。
老实说,他也有些不舍得,不为别的,这些鸡基本都是他从小养大的。
回到房间,他盘腿坐在炕上,温暖的炕让他心情一松。
自己这个身子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大周人,从娘肚子里呱呱坠地,到如今的七岁半,无非是多了上一世的全部记忆。
但就凭记忆里的一身好医术,他运作好了,就能过上超过绝大多数人的好日子。
大夫,尤其是一个医术不错的好大夫,还是很受人尊敬的,因为医术轻易不外传,基本都是家族传承,所以,纵然他有一身的医术 ,没有一个好师傅,他也不能施展出来。
好的师傅可遇不可求,这需要机会。
只能暂时不考虑。
继父识药,采药材也是家里进项的一种,只可惜自己还是太小,这几年母子相依为命,日子太苦,小身子看着不过五六岁大。
他看看自己的小手,小小的,瘦瘦的,小爪子一样,什么婴儿肥,什么梅花窝,不存在的。
这样小而瘦弱,继父应该不会带自己上山的,不说他人不错,就是为了名声也不好带.大周读书不便宜,读一两年,稍微识些字,会算一点账,这不算难,买两本简单的千字文、百家姓就行,笔墨也用最便宜的,甚至地上树枝练都行。
但考科举不一样,七八岁读书,二十岁不一定能中秀才,好一些的书就很贵,考试费用更贵,粗粗算下来,一年没有十几两银是不行的,这还不算考试费用。
继父家条件只一般,以后还会有孩子,花上百两银供继子读书,就算是他愿意,也要他拿的出来。
何况他自己就不愿意,不愿意承受人太多的好,也不愿意拖垮这个新家。
听说自己亲生父亲那个家,之前在村里算很好的,祖父常年在外面做生意,收入比别人高不少,后来身体差了,家境立马就不行,甚至卖掉了家里的田地来维持父亲的科举之路。
结果一切都白瞎了。
他说不清这一刻心里的滋味,送族田,拿和离书,都是为了能让族里放自己随母改嫁。
随母改嫁的所有原因,都是为了防止万一父亲还活着,自己会轮到苟活在继母眼皮子底下。
他不想当那小可怜,不想考验人心,父亲对儿子,可能少管少顾,但不一定坏心,继母则不同,能善待继子的少之又少。
他现在就是典型的人小心思多。
自两岁起,常家一个接一个的祸,家里日子艰难,再也没有了欢声笑语,小小年纪的他好像也忘记了前世的乐观,而变得日渐沉默起来。
晚餐两菜一汤,这是一家三口第一次真正的聚餐。
“平安,多吃点,正长个呢。”
梅娘给儿子夹了一筷子菜,又解释道,“席上剩下的都给帮忙的人家带走了,这些是娘现炒的。”
她这个儿子自小就特别的爱干净,人多吃剩下的,再饿他都不愿意吃,应该是随了他的亲爹了。
万长生嘴角微微扬起,娘子到底还是没有叫大顺子,可能是他的私心,他还是希望孩子自进万家门的这一刻,就跟过去尽可能地断了,包括孩子亲爹给起的名字,真真正正地做他万长生的儿子。
有妻儿的日子真好,以往他一个人住,常常一次煮上一锅,然后吃上一日,根本谈不上美味,填饱肚子而已。
这天晚上,万长生拿出自己的存银,“梅娘,这是我所有的存银,这里还有五十两整,建房花了二十两,聘金十八两,成亲的其他费用花了二三两,我自己那留了一两多,过几日准备多买点粮食,家里存粮不多,三个人吃就不够了。”
梅娘睁大了眼:“相公,怎么还有这么多?”
万长生多少有些得意,把这些银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,“五十两说起来也不多,我是打算给平安读书的,孩子很聪明,如果读的好,能走科举路,这些银就不算什么了。”
梅娘红了眼:“相公,读书很费银子的,我以后也会想办法多做点事,能省一点是一点。”
万长生笑了:“我把这些银还是先藏起来,往后我们夫妻好好干,平安长大后,我们还得给他弟弟读书。”
梅娘也一晚上没睡好,她二十五岁的生命中,从没有想过自己这一生会改嫁。
十五岁那年第一次见到相公,她满心都是欢喜,天下竟然有这么俊秀的少年郎,还是个书生,跟了这样的人,再怎么吃苦她都愿意。
夫家的日子苦,她也无所谓,活做的累了,相公轻轻的一句辛苦啦,就让她再难也是值得的。
十七岁有了儿子,她看得出相公是喜欢的,白白胖胖的大小子谁会不喜欢呢?
如果没有那次院试,没有那次意外,一切都会好好的,她不会成为小寡妇,公婆不会死,儿子不会也沉默寡言。
快六年了,她还是决定了寡妇二嫁。
不是因为守不住,而是没办法过下去了,债务小山一样压在身上,如果能慢慢还,倒也不怕,但这些债主已经等不及了。
儿子就是她的命,如果改嫁后,男人对大顺不好,她死也要带孩子走的,只要挺过七八年,孩子大些就好了。
目前她只能吃一截剥一截了,先熬过这段难日子再说。
但愿那个人是个好的吧。
第二日一大早,梅娘就起了炕,他们这里偏北,三月份的清晨还是很冷的。
娘家距离常家村有十二里路远 ,去那边没什么车,大多数靠走,一个来回就得两三个时辰。
如果明日能见到人,后天一早就能回来,后院的鸡也不能没有人喂。
嫁过来三年,相公就走了,村里本还有相处不错的小妇人,很快那些人的婆家就不让她们跟她来往了,怕沾上了霉运。
隔壁的李大娘本来对她不错,奈何他儿子李大牛对她起了心思,这下子大娘不开心了,她儿子还是个青头郎,怎么能要一个带儿子的寡妇呢?
再好也不能要,何况到婆家才两三年,相公、公婆就相继没了,村里人说她是克星的话就一直没断过。
当然,村里也有人说她儿子是克星,那么小的孩子,怎么一点孩子气都没有,说话行事像大人一样,看着就奇奇怪怪。
说她可以,说她儿子不行,但凡听到说她儿子的 ,她立马找上门去,拼命也要撕上一回。
这半年,李大娘也跟她家疏远了许多。
梅娘不是没眼色的人,既然人家不愿意跟你说话,就不必上赶子,走前在鸡圈洒上鸡食,事情顺利,明天中午就能回来了,鸡饿上两顿死不了。
常顺听灶房有了响声,抬头看看窗外已经有了亮光,该起来了。
外家他也去的不多,因为不是去镇上那条主道,来往的车子少,他家没车,只能步行。
十几里路走起来还是有些难,之前他小,娘亲背着走远不行,远路无轻担。
何况前些年祖母还病在炕上,家里离不得人。
现在他也大些了,可七岁的小人,腿就那么长,根本就走不快。
外婆家人不少,除了外公外婆,大舅家三个孩子,小舅家两个孩子,加起来就是十一个人。
房间只那么多,他跟娘去了,外公就得跟表兄弟他们睡,麻烦的很。
大舅母为人爽利,做事风风火火,对他们娘俩不错,小舅母人也不错,现在带孩子住镇上,帮着小舅开个小杂货铺,生意不温不火,但比在家务农要好上不少,一年也见不到一次面,印象也不深。
常顺挑了一件五成新的薄袄穿上,这是他这个季节最好的一件衣服了。
一刻钟后,母子俩锁好院门,他家本离村头近,不一会就出了村子。
梅娘背一个小背篓,里面是一条两斤多重的腊肉,女子回娘家,总不好空手,这已经是她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。
她身穿一件半新藕色的薄袄裙,裙摆到了脚踝处,衬出窈窕的身姿,精致的眉眼却因为略显蜡黄的皮肤,而生生降了好几分的颜色。
这些年她都没有做过什么新衣服,身上这件还是当初相公给她买的布,她自己做的。
梅娘想想早早往生的相公,再想想娘儿俩如今的处境,不觉又红了眼。
她看了看前面不停的倒腾着小短腿的儿子,心里暗下决心,不管前面多么难,她一定好好的把儿子拉扯大。
这样,相公和公婆在天之灵也不会怪她改嫁,反而会感激她的。
半上午,娘儿俩进了何家村,她家在西山脚下,不用进村子里,这倒合了她的意。
自从当了寡妇,她恨不能把自己全身上下包裹起来,如果可以,她情愿去一个无人烟的地方,不想听别人背后说她跟儿子是克星这些的话语。
西山脚下三家人,她娘家,大伯家,还有三叔家。
当年祖父就觉得这里空场大,可开的地也多,三个儿子不用分开,每家相隔不过十几丈远,大喊一声都能听到。
这些年,伯娘,三婶还有自己娘,都劝她往前走一步。
最初她为相公守孝,紧接着为公婆守孝,乡下守孝满一年就可以改嫁,她生的不丑,改嫁很容易,但基本都是做人家的继室。
而且很少有人愿意替别人养儿子,如果是姑娘,养上几年还能得一些聘金,小子不行,你还得给他娶亲,就是分出去,还得多少给些东西,这是一件不划算的事。
何胡氏从河边过来,一眼就看见小姑子娘倆,“梅娘,大顺你们来了,一早走这么多的路,得累坏了。”
常顺乖乖地喊了声大舅母,然后静静地站在娘亲身后。
梅娘把大嫂拉到一边,低声说了儿子想见见那个人的事,等会家里人多了,有些话就不好意思说出口。
何胡氏瞥一眼一边的孩子,心里有些难过,这么聪明这么乖巧的孩子,可惜读书人的爹早早就没了,不然现在也该读书了。
“行,我一会跟娘说说,让大强子跑一趟万长生家,如果他答应,就约在河埂边见见,到时候我陪你也去河边洗两件衣服。”
大强子是她的大儿子,今年已经十四岁了,传个话刚好合适,她或者当家的去,被人看到了,就有些戳眼睛,事情成不成还是个未知数。
进了院门,她娘正在院子里挑野菜,旁边是九岁的大侄女桃花。
常顺规规矩矩地喊了外婆、表姐。
“大顺乖,快一边坐着歇歇脚,外婆一会煮荷包蛋给你吃。”
何母又看向小女儿,“你们一早就动身了吧?
可是想好了?”
梅娘看看四周:“爹跟大哥呢?
不在家?”
胡氏道:“爹跟当家的都去地里了,红薯得种了,田这两日也得耕了。”
梅娘点点头,现在刚三月,可不是乡下最忙的时候。
胡氏拉着婆婆一边说话 ,何二奶奶看一眼自己的小外孙,这孩子太可怜了,小小年纪被逼着长大,自己的女儿性格有些软,这孩子只能跟小大人一样。
“你让大强子去吧,见见也好,万家那小子如果同意,大顺也愿意,这事就办快点,二婚本也不必热闹,把人接回家好好过日子就行。”
大强子是认识万长生的,也知道他家的大致位置,自己家在何村的西山脚,万长生家则在万家村的南山脚下,还只有他一家人。
依大强子想,这地方好是好,够宽敞,就是多少冷清了,离村子步行还有一刻钟的路,平日连说话的人都没有。
万长生刚吃好中饭,上午去山上找了些草药,又去陷阱找到一只小兔子,一只野鸡。
等下他打算去镇上卖了,这些小东西不值钱,两只不过两百文,但自己厨艺不好,做出来也不好吃,还不如变成银钱,换成粮食也能换二三十斤。
如果婚事能成,以后家里人就多了,粮食方面消耗就快,他家只一亩田,粮食年出产不过两三百斤,荒地这两年开了一些,种些菜和红薯,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。
但不久的将来,如果一家三口,说不定明后年甚至一家四口,这些田地就不够看了。
父亲过世第三年,他刚十七岁,兵役来了,家里的余银前面给大哥娶亲,后面给父亲治病,不但花了个干净,还欠下了十两银的债。
不是兵荒时期,兵役完全可以银代替,一户得交八两银,不然就得出一个人。
他家哪里还有银钱,借也没地方借去,按理是大哥去,大哥已经成亲生子,万长生则婚事都没有。
但大嫂哭哭啼啼,大哥则不声不响低着头,当老母亲把哀求的目光看着他时,他心里是不舒服的,不过还是答应了当兵。
只有一个要求,离开前先把家分了,当兵一个人还能得几两银,这银子可以还债,如果死在战场,分的东西还是归大哥,如果回来,则成两家人。
家是分了,族长、村长做了证,家里三亩良田,他要了一亩,地则要了南山脚的一块,剩下的的什么都没要。
当兵这些年的田也给大哥种,田租他一点没要,就当给母亲吃了。
大周兵役一般五年一换,服兵役的五年内,如果你还活着,则正常退役,无特殊情况,基本可以不用再去当兵。
因为读过两年书,他被分进医疗处,给军医打打下手,整理整理药材,因为做事好,被医疗处直接要求多留了两年。
只不过这两年他的月银就多拿了不少。
七年兵役,他存下了五十多两银,带退役给补的十两,差不多有了六七十两的存银。
回家时,母亲已经去世两年,他算是了无牵挂了。
大哥还是一如往常的不怎么吱声,大嫂也还是一样的哭穷,这些他没管了,对大哥,他已经问心无愧了。
请人建宅子花了二十两,最后添置东西还欠了一些债,不是他心思多,剩下的的五十两他确实藏的严严实实,没必要惹眼,也没必要让人红眼。
回来两年,打些猎,采些药,种上自己的田地,一年也能存上十五两左右,欠下的几两当然早已经还了。
如果这次能成亲,余下的二十两应该够办事了,毕竟乡下一般人家成亲就在十两八两。
何梅娘,他走之前本想让娘去提亲的,结果晚了一脚,常家人说去了。
后来他一走七年,今年正月,无意中看到母子俩回娘家,一问人才知道,这人十八九岁就守了寡。
他动心了。
他今年二十六,比梅娘大一岁,二婚不二婚他无所谓,上无爹娘管,自己完全可以做主。
如果说孩子,正月见的那孩子长的真可爱,如果成了他儿子,他会很欢喜。
“长生叔在家吗?”
万长生一听有人喊,忙出了堂屋,发现何大强站在院门外。
“大强子,你怎么来了?”
大强子有点扭扭捏捏道:“长生叔,我娘让我送句话来,我小姑带小表弟来了,问你有没有空,如果有空,就跟我小表弟在河梗边说两句话。”
万长生一听乐了,这是有戏了。
“大强子,你稍微等一下,我收拾收拾,立马就能走。”
既然去见人,这几只小猎物就带了,他用一个小篮子提着,锁好门,两人就朝何村走去。
万长生想想还是问,“大强子,你姑跟表弟刚刚回来?
你小表弟可好说话?”
大强子有些不乐意了:“我姑他们是回家不久,我表弟是顶顶乖巧的一个人,怎么能说好不好说话呢?”
万长生笑道:“大强子,我真没有别的意思,就想能跟你姑婚事成了,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,问问你也是想知道你小表弟喜欢什么,有什么喜好。”
但大强子没说话,表弟是自家人,你要想跟他姑和表弟好好过日子,那就真心实意好,打听人家喜好干什么?
投机取巧?
万长生看大强子不想说话,也就不言语了。
不多时,两人就到了何村。
“大强子,这个篮子你带回去,今天的,还算新鲜,我在河边等吧,就不去你家了。”
大强子哪里肯要。
万长生道:“大强子,这不值得什么,又不是我买来的,你拿着,不然我还得送过去。”
大强子是老实人,几句话一说,想想也就拿了。
“那好吧,多谢长生叔,我回去带小表弟过来。”
万长生看着大强子的背影,嘴角悄悄的翘起来。
何梅娘,他这一生就只对她动了心思,原以为两人错过了,想不到兜兜转转还是可以续上姻缘。
对她那个孩子,他会当亲生的一样疼他,哪怕后面有自己的儿女,六七岁的孩子,小动物一样,你真心对他,他也会真心对你的。
万长生找了一个背坡的地方坐下,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河边上,但河边上的人不容易发现他们,事情一日没成,不能让人家说他们娘俩闲话。
他心里已经在想着怎样多赚钱了,孩子已经这么大了,读书肯定要读的。
家里藏着五十两,还有二十两准备办婚事的,这些禁不住一个读书人用几年的,以后再有了孩子,一大家子样样都要用钱的。
可惜当初马军医想收他当徒弟,他不愿意,生怕到时候军营不放人,他不想一辈子生活在北境。
军营七年,多少会些武,弓箭射的也不错,但到底武艺不精,不敢去深山打猎,只能在浅山做些陷阱,再采些药材,这样一个人可以过的很好,但一大家子就不够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