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礼当天,我正在后台化妆,未婚夫秘书突然递给我一份同房协议。
第一条:未经允许,不得亲吻男方眉毛以下部位。
第二条:根据男方心情,女方每个月有且仅一次同房机会,每次时间不超过十分钟。
第三条:在任何时间,任何地点,男方只要感到不适,女方必须立即消失。
.....
读完上百条协议内容,我强忍着怒火,拨通了未婚夫的电话。
“沈先生,你可否跟我解释一下,协议第九十八条。”
“什么叫做,不管以后孩子的妈是谁,我都必须履行抚养义务?”
01
说来惭愧,今天这场声势浩大的婚礼,只不过是爷爷那辈定下的娃娃亲。
我跟新郎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。
我只知道对方家世显赫,是京圈赫赫有名的太子爷。
但我怎么也没想到,豪门的规矩竟然如此奇葩。
“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花瓶,难不成你还妄想我跟你生孩子?”